我一直覺得保險很吸血,假設收了十個人的錢(還是持續收十年二十年喔!),但事實上只賠三四個人,因為不可能十個人都會出事,而且這三四個人生病意外只能賠個幾次(都有理賠上限),不可能讓保險公司賠十年二十年,真的想要回本,也只有生大病才有可能,但生大病的機率是多少?少之又少,因為誰都會好好維護自己的健康及安全。

可想而知保險公司賺多少錢!

去年2004年台灣五千大企業排行榜前四名知道是誰嗎?第一名是中國石油,這沒話說,一定賺得多。而第二名就是國泰人壽保險,去年營收淨額是5313億台幣,是五千多億喔!多恐怖!第三名是鴻海精密工業,第四名是中央健康保險局3698億台幣,營收淨額喔!前四名保險業就佔二名,而第九名是南山人壽,第十一名是新光人壽,可見保險業在企業排名前頭佔有多大的比率!(註1)

賺這麼多錢有康慨的替出事的被保險人理賠嗎?別傻了,當然沒有!緇珠必較!

保險除了人壽保險,還有一種叫產物保險,保一些沒有生命的東西,房子、車子等等。最近一位親戚發生車禍,我才瞭解這種保險的重要性!

這位親人開車時因為精神狀況不佳,在直行時不小心撞到一輛機車及一台轎車,機車騎士是位年輕的男性業務,機車車體接近全毀,但人沒事。汽車騎駛是位女性媽媽,車裡還載著幾個小朋友,有個小女孩擦撞到手臂,其他人都沒受傷,汽車屁股有一點凹痕,並無大礙!

事情一發生大家當然都很驚恐,被撞的人生氣,撞人的人害怕,主要是害怕撞死人,還好人沒事,因為無意釀災,當然也不希望被告,尤其這位親人是女性長輩,從沒遇過這種事情,除了被嚇到,也驚慌失措。

一下機車騎士要求除了機車修理費用,還要賠償他沒有交通工具無法上班所造成的損失;一下汽車駕駛找她老公出面來兇我們,除了汽車修理,負責小女孩手臂的醫療費用,還要包個紅包給她老婆壓壓驚,另外小女孩坐車去看醫生的交通費也要我們出,不止如此,事後還打數多通電話來要求長輩再給錢來盡所謂"道義上的責任"。

請問誰知道到底要賠到什麼程度!?

我們撞到人家自知理虧,絕對有誠意賠償,但被撞的人當然希望能拿越多錢越好,能挖盡量挖。

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有另外一位長相較凶的男性親戚出面幫這位女性長輩處理,在討價還價中答應機車騎士在他修車的三天期間,一天賠一千塊算他上班的交通費用,加上他業務性質某方面的工作損失,最後叫價三天四千元(修車另外賠),而且馬上付他現金二千元,待簽和解書後再付尾款,這才平息對方怒火。

汽車方面,對方要求紅包壓驚,好!長輩馬上包錢給她,當然車體損失一定會賠,他拉拉雜雜的說要帶小女孩去哪一家哪一家醫院照X光、斷層,我們也陪他去,一下子說骨膜破裂,一下子又說骨頭有裂痕,醫療費方面,只要有收據我們一定賠!可是他又說小女孩去醫院的交通費沒有單據,在道義上我們多少再給一點,事後又打很多電話給長輩讓她承受莫大的精神壓力

「你到底要多少?」

「阿桑,如果我說多少就算勒索了,看你的誠意,你考慮一下!」

最後他開口要一萬塊!

你知道小市民在這個時候是多麼多麼的無助,因為連警察也在欺負老百姓!在警局時,警官還教機車騎士如何告發我們,高高在上冷血態度傲慢的警察,在寫完漫長的筆錄大家準備離開時,丟了一句話給我們

「三天之內如果不和解,機車騎士的訴訟案我們就得送上去了!」意思就是我們將會被起訴,挨告!

老人家已經很緊張了還被警察這麼一嚇,當然希望警官別這麼快送件,警察還在那裡看好戲般的說這是他們的責任什麼什麼鳥的,麻的!那副嘴臉我一輩子也忘不了!害我們回家後緊張個半死,又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而且事後證明,那些低級的有牌流氓只是在嚇唬老百姓而已,其實六個月內都可以起訴,若起訴,他們警察要寫報告很麻煩,最省事的就是當事者私下和解,警察希望我們早點和解才嚇我們!......警察會被討厭不是沒有道理的。

事故發生的第二天我們才想到有投保汽車碰撞的第三責任險,雖然有點晚,但還是趕緊聯絡保險公司,這項投保最大的好處就是:

車禍發生後,被碰撞的車體損害修理費用及人身傷害醫療費用都由保險公司理賠。意思就是,我們只要出錢修理自己的車子(其實我們的車子損傷最嚴重),其它被我們撞到的那些人的賠償,全部由保險公司出,我們一毛錢都不用出。而且最大的精神解脫是,可以全權叫保險公司的人出面處理,和那些人談判論價周旋到底,不用讓我們這些沒經驗又不懂法律程序的人傷透腦筋,擔心害怕。

但是事情並非這麼順利,負責辦理我們案件的保險員並不是那麼有擔當,不但跟我計較他在下班的私人時間不處理公事(註1),而且也是能推託盡量推託:

一下子汽車車主要現金才要簽和解書,保險員對我們說保險公司有程序上的問題,要送交文件審核才會撥錢下來巴啦巴啦理由一堆,問我們可不可以先拿現金出來和解!

呸!一毛錢也不給,繳這麼多保費是幹什麼的!不是你們保險公司先出,就是請你說服對方晚點拿錢,你們不是每天處理很多這種案件嗎?這種小事難不倒你吧!(很奇怪喔!好好跟他講他吃定你,要據理力爭強硬加威脅,努力維護自己的權益,他才不敢動到你頭上)

一下子又說,我們先前答應賠償機車騎士的那三天四千塊太多,他沒有依據可以向保險公司請款,如果是兩千塊他還有辦法解決(意思就是我們之前先給的那二千塊保險員不想還我們!)

「不要跟我計較那二千塊,我們繳的保費不只這些吧!保險公司有差這兩千塊嗎?第一時間你們沒有出面解決所演生出來的問題請貴公司想辦法處理!」(因為事故發生在星期日他們沒上班,所以盡量賴在他們頭上)

一下子機車騎士又打電話來說,保險員要他自己先出機車修理費,待事後公司撥款下來再償還,但騎士希望我們肇事者先拿錢出來付。我們馬上聯絡保險員:

「請你發揮你的專業,好好安撫他,讓他放心的知道你們保險公司這麼大間一定拿得到錢,不要讓他再打電話來要求我們!」

「是,是,好,好!」保險員才客氣的這麼說,很奇怪,態度強硬他就不會在我們身上動腦筋,要我們拿錢、這個不行、那個沒辦法什麼的!

後來我們的策略就是請所有要求賠償的人去找保險公司,把所有問題都丟給保險員,事實上保險公司有責任也應該好好處理這些問題,這是我們保戶繳這麼多錢的權益。本來是要努力應付機車騎士和汽車車主,現在把火力集中在保險員身上,單一去應付保險員,緊咬著他不放就對了,不然保險公司也會成為吸血的那一方。

昨天終於和汽車車主簽下和解書,保險公司不但給了他那道義上的一萬塊,修理費加醫藥費還給了三萬多塊,他的車其實沒什麼傷害,我們都覺得給了不少。能和解對我們來說也算是吃下一顆定心丸,保險員說機車騎士那裡也沒問題願意和解。

正當我們稍稍放下心來,晚上又接到汽車車主的電話,他到處打,一下子對這裡說他修車的車料還沒到,一下子又跟另一個人說他修好的車壞掉什麼的,真的是不堪其擾,結果有個親戚受不了了,打電話去"譙"他,還連打兩通去罵他,對方才乖乖的說:「我知道要找誰處理了!」

一定要開罵才會收起爪牙嗎?善良好說話的人都該倒霉嗎?

沒錯!這幾件事讓我覺得遇到事情態度一定要強硬,強硬的維護自己應有的權利,要去問人去找資料增加自己的知識,知道自己有哪些權益,努力維護才不會被人欺負或吃悶虧!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能好好談大家坐下來談,一旦被侵犯、權益受損,不要怕,要站出來想辦法跟對方爭到底,到自己滿意能接受為止!即使結果不滿意,至少自己努力過!相信在其中可以學到不少東西!

以下遇到車禍,有幾點大家可以注意一下:

1.有汽車的人這種汽車碰撞第三責任險一定要投保,投保之前要看清楚,是不是全賠,還有若因此傷亡有沒有理賠,車禍發生時保險公司能不能馬上出面處理。

2.車上要自備相機及畫筆,車禍時馬上照相畫線。

3.車禍時馬上找保險員出來處理,不管是不是星期假日,一定要要求保險員馬上到警局和對方談判,全部都讓保險員去談!在保險員來之前不要跟對方談條件,更不要答應對方任何事!(不是我們沒有誠意,是保險公司有一大筆錢等著賠,讓他們去談就好了)

4.從這件事可以知道賠的程度,車體修理一定賠,有單據的醫療也會賠,受傷部分也有所謂拿不出單據"道義上"的賠償。至於因交通工具修理而無法上班的部分,機車一天一千真的太多,保險公司的做法是幫他們租汽車或租機車代步,租機車一天幾百塊而已啦!

最好是不要,但如果真的遇到這種事,不管你是被撞還是不小心撞人,都要知道自己有什麼權益,可以要求哪些賠償。寫這篇除了經驗分享,也希望自己不要忘記這次的事件,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囉!


註:
1.我們公司在企業排名排在二千多名以後,可見要擠進前一百大,甚至前一千大企業有多難!

2.保險員跟我說下班以後是他自己私人的時間,他要休息,所以晚上沒有辦法陪我們出面跟對方談賠償問題,而且連手機號碼也不給!

麻的!我們這麼多年來繳這麼多錢就是在保一個"萬一",萬一發生什麼事也好有個保險,而這個萬一已經發生了,你們保險員才來計較你們的下班"私人"時間不辦公。如果事情發生而貴公司的理賠服務只有八小時的話,那我保費只要繳三分之一就好了,不是嗎?

真是氣人!這些話是我心裡想的,很恨當時並沒有想到可以這樣反駁!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att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